每次都貼一篇新聞成為我的導引文好像是慣例了XD,不過這樣也沒什麼不好…以下取自奇摩新聞。

又爆新歌外流 信呼籲:重視智慧財產權

更新日期:2008/10/10 13:01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將在17日推出新專輯《集樂星球》的信,日前意外發現新歌《Take me to the star》遭網友在網路上散播。繼五月天周杰倫之後,信也成了受害者,讓他大感無奈,提醒大家要重視智慧財產權。

 

日前周杰倫才因為新歌外流,而延後專輯發行日期;台灣天團「五月天」也傳新歌被張貼在大陸網站,供網友下載。即將發行新專輯的信,竟也成了受害者。日前,信發現新歌Demo在網路上散播,經確認後發現,外流的是專輯前置作業發給填詞人的Demo帶粗略版。據悉,該名網友行徑囂張,還提供5個名額讓網友索取新歌。

 

同為創作人卻知法犯法,信在得知消息後十分無奈。他所屬的艾迴唱片已發出存證信函,要求該網友將網頁撤除,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信也呼籲民眾,要尊重智慧財產權,別逞一時之快。





新歌外流真的屢見不鮮,而且也已經不是最近才有(魔杰座、後青春期的詩)的事情了。我記得早在周杰倫《十一月的蕭邦》開始預購的時候,大陸的論壇就已經可以下載到幾首完整版的新歌了(靠,第一次預購就中槍)。



最近之所以會把五月天、周杰倫、信的新歌外流事件報出來,是因為有個叫"中華音樂人創作協會"開始大動作抓盜版的關係。
(詳細報導我找不到了,好像是唱"生日快樂"歌也會侵犯版權之類的新聞)

該協會努力的想讓現代人知道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尊重創作人、也尊重作品的價值。不要讓一個創作者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沒天沒夜努力寫出來的歌結果你不花半毛錢下載個幾秒然後瞬間變成你的收藏品。他們也努力的要讓大家知道"作者創造出來的東西,你不花讓任何代價就拿走就等同於""。

在我看來要讓現代人知道尊重智慧財產權、了解下載音樂是犯法的很重要沒錯,但是這中間卻有個障礙一直在擾亂他們的宣導-那就是唱片公司


想想看,一張專輯約莫380元,內容物有什麼?

CD、歌詞本、光碟殼、外包裝。

先就歌詞本來說:

歌詞本裡面通常有一些歌手的插圖,拍那些插圖要不要錢?要。
歌詞本通常要做的很華麗才有收藏價值,所以設計要不要錢?要。

再來是光碟殼:

包裝要精緻才有賣點(ex:周董《魔羯座》的鐵殼),漂亮的包裝要不要花錢?要。
CD封面是不是也有插圖?拍照要不要錢?要。

有些可能還有"贈品"
是叫贈品沒錯,可是其實贈品的價值已經算在整張專輯裡了。

剩下CD,作者的巧思、歌喉和心血值多少錢?


有沒有發現一點,唱片公司光花在包裝就佔了整張專輯380元的多少?

再加上一點,聽流行音樂的大部分都是年輕人、學生

學生能有多少錢負擔一個唱片公司又出新專輯又出精選集又出單曲EP…?

而那些專輯菜市場也買的到,一片50買三片還算你100。
自己想嘛,50跟380元,今天如果不告訴你哪個是正版,你會選哪個?

所以,今天之所以會盜版如此猖獗,我想唱片公司本身需要負擔一些責任。

(喂喂,我不是鼓勵盜版,只是單就心理因素做分析。這是一篇前年大學指考英文閱讀測驗的考題,我稍微整理了一下作者的論點順便翻成中文,我自己也是買正版的啦XD…。)


我認為現在的唱片生態已經不是"我賺錢合情合理,你要嘛就買,不買別用偷的啊!"問題在於:如果在網路上下載音樂變成是一種風氣,那是不是可以從網路著手?

比如說像KKbox,他們就提供一個讓使用者在網路上"租"音樂,且"付費才能繼續聆聽"的機制。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棒的新的因應方法。



最後,還是要回歸問題原點。

他們"製造",我們買。合理的交易原則。

他們"製造",我們沒錢,我們"偷",偷了還到處"分享",可惡= =

事實上智慧財產權只是要大家不要去"偷",不是什麼很陌生的概念,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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